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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作者:管理学院  来源: 时间:2019-03-13 浏览:

各班级,各同学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、专科生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1人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品行端正,其事迹具有时代性和感染力,能折射出“砥志砺行,与时竞进”的校训精神,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导向,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:

1.学习成绩优异,获得三次以上“学业一等奖学金”;

2.科研发明方面表现突出,在“挑战杯”竞赛、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;

3.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服务,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;

4.学以致用,勇于开拓进取,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具有示范作用;

5.主持正义、见义勇为,在建设和谐校园方面表现突出;

6.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;

7.在逆境中顽强拼搏、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;

8.甘于奉献、能力突出、素质过硬、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;

9.在其它方面对学校有突出贡献。

四、评选步骤

1.自主申报。请有意愿学生下载并填写附件,于2019年3月15日中午12:00前申报,逾期不候。

电子版发送至:975221934@qq.com;纸质版一式一份,正反面打印,交至水心书院刘炳林老师处;

2.学院初审。经学院评审会讨论,确定拟推荐名额,报校学工部评审。

 

未尽事宜请联系:0577-86596385;

电子信箱:975221934@qq.com

办公室:水心书院

 

附件:第六届浙江省“十佳大学生”申报表.doc

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.pdf


管理学院学生科

2019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