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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丨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

作者:  来源: 时间:2020-02-16 浏览:

各班级,各位同学:


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,努力成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 决定在我院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中评选“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以下简称“省优”)和“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”(以下简称“校优”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
01

评选范围:



管理学院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


02

评选名额比例:



优秀毕业生分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,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%。省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本科4%,专科3%的比例,剩余的为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。管理学院根据2020届毕业生人数可评选:省优31人,校优123人,按专业进行评选。


03

评选办法:


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分值规定如下:

1.精英奖学金 15分;

2.第一课堂奖学金中: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8分,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5分,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3分,学业进步奖学金2分;

3.第二课堂奖学金中:学科竞赛一等2分,二等1分,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一等2分,二等1分,创业优秀奖学金一等2分,二等1分,文体优秀奖学金一等2分,二等1分,实践优秀奖学金1分,社会工作奖学金1分;

4.德育优秀奖学金 1分;

5.优秀团队奖学金 1分;

6.荣誉称号(校包括“三好学生”、 “优秀党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)的分值:国家级3分,省级2分,市级1分,校级0.5分。


04

评选条件


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2、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

3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优秀。(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须达425分(含425)以上)

4、奖学金获得次数要求:本科生获奖学金次数在四次(含四次)以上,专科生与专升本学生获奖学金次数在两次以上(含两次)

5、荣誉称号获得要求:获一次(包括一次)校级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 “优秀党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荣誉称号;

6、按总综合考评分值名次从高到低排列,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名单(采取四舍五入)。

7、如总综合考评分值相同,则按精英奖学金和第一课堂奖学金(此处指学业优秀奖学金及学业进步奖学金)分值所占总分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名单,如若还是相同,则按最高等级获得次数从高到低确定名单,以此类推。


05

时间和程序


1、各位申请优毕的同学请正确填写并命名2份电子版材料(《姓名-班级-管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分值汇总表》《姓名-班级-奖学金及荣誉证书或官方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》)以“姓名-班级-优毕申报材料”为文件名统一打包,于2020年2月17日14:00前发送至邮箱glxyjyfwb@126.com, 纸质版证明材料将另行通知。

2.2020年2月23日前学院根据评选办法进行初评,确定初评名单,并在全院推送公示3个工作日,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公示无异议后,入选学生填写《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该表格的填写与收集将另行通知)。

3.根据评选办法确定管理学院预评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,上交学生事务部。


06

注意事项


1、评选工作要做到“四公开”;评选条件公开;评选办法公开;评选名额公开;评选结果公开。

2、在评选过程中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,欺骗组织的行为,将取消评选资格,并根据《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,视违纪情节轻重,给予相关纪律处分。

3、此通知为预评选通知,若省文件名额比例调整将以最新文件名额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