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的通知
作者:基础教学部 来源: 时间:2015-04-02 浏览:
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:
为了营造学院学术氛围,加强学术交流,提高学术成果质量,更好地为广大教师、学生提供学术服务,经研究,决定从2015年3月开始举办学术沙龙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学术沙龙活动组织:以分院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,各分院须将学术沙龙活动纳入年度科研活动计划中,按照计划组织实施,原则上各分院每学期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学术沙龙活动,建议时间安排在周四或周五下午。鼓励多个分院协同开展跨学科的交流活动。
二、学术沙龙主要内容:各类科研成果,项目进展情况、学术论文、新的研究问题等均可用于沙龙讨论,重在创新学术思想的讨论与交流。
三、学术沙龙参加人员:主讲教师一般为1人,参会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,主题明确,分工合理。适当时候,也可欢迎学生参加。沙龙鼓励返聘、特聘教授等参与指导。
四、学术沙龙活动要求:
1.以平等自由交流为主,倡导学术面前人人平等。
2.各分院在正式举办学术沙龙活动前一周,要将相关活动安排提交教学科研部审核。教学科研部负责向全院教师发出通知。
3.各分院应做好场地安排布置、人员组织、宣传报道、资料归档等具体组织工作。
4.沙龙结束后,组织单位应及时向教学科研部提交沙龙情况报告、主题发言摘要、相关新闻等材料,教学科研部负责做好存档工作。
五、学术沙龙活动经费参照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术活动费用标准》(温城院教〔2014〕31号)(附件3)进行资助,由分院提前申请。学术沙龙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分院按学院相关制度执行。经费报销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明细和学院相关报销制度进行。
教学科研部
2015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