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一次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
作者:会计分院 来源: 时间:2014-11-11 浏览:
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,使会计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依据《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与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》,并结合分院实际,经党总支研究决定,现就开展2013-2014年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推荐条件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品德高尚,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
2、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,经过院党校和分院党校学习,并顺利结业;
二、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具体要求
(一)政治思想标准
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;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;
上学期思德评议排名需在班级前60%。
(二)学习成绩标准
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,原则上上学期考试综合排名在专业前60%,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;
(三)工作能力标准
发展对象要求要有学生干部经历(包括在各学生组织、班级等任职,其中各学生组织任期为一年以上,班委任期半年以上),在推荐时必须联系其本人所在的组织,考察其学习、工作、纪律等情况,考核必须为良好以上;如果所在的单位反映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差,就暂不考虑;
(四)社会服务条件
根据学院“三定六岗”党员培养方案,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满20个义工服务小时。
符合以上基本推荐条件者,自主申请,进入支部审核环节,并适用赋分规则,
具体如下:
(五)其他:
表现特别优秀的,可以酌情考虑适当放宽条件
奖项加分细则 | |||||||
评优类 | 省优 | 市优 | 学校优 | 学院优 | 分院优 | | |
分值 | 7 | 5 | 3 | 2 | 1 | | |
奖学金类 | 精英奖学金 | 学业一等奖学金 | 学业二等奖学金 | 学业三等奖学金 | 社会工作奖学金,进步奖学金,德育奖学金,实践优秀奖学金 | | |
分值 | 15 | 8 | 7 | 5 | 2 | | |
公寓类 | 院优秀寝室长 | 分院优秀寝室长 | 院文明寝室 | 分院文明寝室 | | | |
分值 | 2 | 1 | 0.5 | 0.25 | | | |
专业特色类 | 会计从业资格证(大三未通过) | 会计从业资格证(大四未通过) | 会计初级资格证 | | | | |
分值 | -5 | -10 | 10 | | | | |
竞赛类(专业学科类) | 国家级 | 省级 | 市级 | 校(院)级 | 分院级 | | |
分值 | 5 | 4 | 3 | 2 | 1 | | |
其他类 | 国家级 | 省级 | 市级 | 校(院)级 | 分院级 | | |
分值 | 2.5 | 2 | 1.5 | 1 | 0.5 | | |
奖项说明:
1.评优类:包含工作积极分子,优秀学生干部,三好学生,优秀学员,优秀素拓联系人等;
2.专业竞赛中如获得的是团体奖项,则相对应的分值减半,例:若获得分院的沙盘模拟团体奖,那么对应分院的分值是1分,则个人所获得的分数减半,为0.5分;
3 .在部门中获得得奖项,例如每月之星或者星级个人等一律不予加分。
其他未尽奖项请先上报会计分院党员之家,经审核给予相应地加分。
奖项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。
三、材料上交要求
表格上交时间为 11月14日12点前,自愿申请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并附上分院党校及城院党校的结业证书复印件,获奖证书复印件,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聘书证明,于11月14日12点前自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所有思想汇报;请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表格以及相关证书上交给支部联系人。
各支部分配及联系方式:
学生第五党支部:11会本1-9
联系人:盛同学(577298)
学生第六党支部:11财本,11会本9-10
联系人: 陈同学(644278)
会计分院党员发展推荐表

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
2014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