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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
作者:艺术设计学院 来源: 时间:2015-11-30 浏览:1735
各教学单位:
为做好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相关工作,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任务下达与安排
(一)任务下达
教务处于第13周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。
(二)教师安排
1.教师安排注意事项:
(1)专业基础课要安排主讲教师和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主讲,充分发挥他们的教学骨干作用,以保证专业基础课的教学质量;
(2)对于教学质量综合评分连续较差的教师,适当限制其教学工作总量;
(3)高教教龄未满两年的青年教师开新课必须指定指导教师;
(4)外聘教师必须先办理聘请手续再安排教学任务;
(5)专职行政管理、教辅岗位人员兼课教师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再安排教学任务。
2.将教学任务安排表于12月21日前交至教务处。
(三)教学任务安排
教学任务统一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,各专业分院负责沟通协调教师个人任务安排。
课程编排要求请参照 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课程编排规定》 (城院教学[2008]2号)。
二、体育课、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选课安排
各分院需于12月11日前确定各专业选修课开设课程,体育课、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具体选课安排另行通知。
三、教材征订
各分院(部门)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,请做好教材的选用与征订工作。
开课分院(部门)需详细填写教师教材信息、数量等内容,学生所在分院根据开课分院(部门)公布的教材信息,及时填写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秋季教材预订表》报开课分院(部门)征订教材,各分院将《预定表》于12月21日前报教务处审核。
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,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进行合班,认真做好安排本单位下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的工作。
附件 1、
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兼职教师聘请表

教务处
2015年11月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