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通知t

科研通知t

当前位置:管理学院 > 科研通知t

[转发]关于开展2009年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 来源: 时间:2009-07-14 浏览:

2009年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课题已经开始申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: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 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,坚持以人为本,科学发展的理念,解放思想,求真务实,服务大局,紧紧围绕劳动保障重点工作,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、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的研究,不断推进我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和成果转化,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

 

二、申报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,要着眼于推进我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,注重理论和实践创新,以民生问题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的全局性、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为主要研究对象,加强实用性、综合性、政策性、基础性研究。各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,针对劳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,提炼出一批指导性、针对性强,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科研成果,强化科研成果对劳动保障实践的理论支撑。

 

三、2009年《课题目录》分一般项目和资助项目两类(附件1)。一般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《课题目录》申报课题,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题,同时也鼓励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申报课题。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进行资金资助,但可择优在《浙江劳动与保障》杂志上刊登,并可直接申报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优秀成果。对不宜公开发表的可在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内参发表,并优惠支付稿酬。一般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091215日。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课题题目,课题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(具体标准视成果情况而定)。资助项目要结合浙江实际,认真开展调查研究,研究成果将视作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劳动保障学会的科研成果,并有权根据需要自行修改和要求作者修改。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0515日。

 

四、申报课题需填写《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》(附件2,,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秘书处,并由该处组织人员根据课题计划、前期成果和研究力量确定立项课题,立项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者。立项课题完成后,申报者将成果一式三份报省学会秘书处,需要省劳动保障学会进行课题论证的,要写出专题申请报告。课题成果通过论证的,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。(需另交一套材料给校科研处存档)

 

五、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课题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
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秘书处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458

人:陆海深   沈泽民

联系电话:0571-85211016  85216997

    真:0571-85213776     邮编:310007

 

六、注意事项

“三、课题设计论证”要求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背景材料,请注意这部分不要和“三、课题设计论证”或“四、课题组负责人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其他项目”打印在一张纸上。

 

七、申报安排

申报者以计算机填写《申报表》)及《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汇总表》(附件3,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,打印《申报表》一式4份(A4纸单面打印,左侧两钉装订),装入贴有《申报表》第一页的档案袋内,连同附件23电子版于2009512日前交教学科研部(1205),电子版请发送至jkb88@163.com; 

 

 

教学科研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