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院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务工时认定的通知
作者:陈晓 来源:管理学院 时间:2022-05-13 浏览:
各学生党支部:
为深入推进我院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,提高党员综合素质,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入党程序和步骤,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,增强党员意识,提升党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党性修养,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不断提升党员的义工服务作用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党务工时认定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学生党务工时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党务工时认定的对象
管理学院所有入党申请人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。
二、党务工时认定的类型
1.党务理论工时
包括但不限于:支部三会一课以外的基层机构自发性组织的党建学习活动,例如线上业余党校、公共性讲座、微党课、红色观影、理论学习会等。
2.党务实践工时
包括但不限于:爱心公益活动(包括个人自发申请经认定的校内外爱心公益活动) ;党建宣讲,党员教育相关活动;学风建设、文明校园创建、学业帮扶、就业帮扶等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活动;新青年下乡实践;“社会角色体验”等面向校内外的基层实践活动。
三、各阶段党务工时要求
1.提交入党申请书后,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,须要满足党务理论工时5个,党务实践工时5个。
2.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,确定为发展对象前,须要满足党务理论工时35个,党务实践工时35个。
3.发展为预备党员后,转正为中共党员前,须要党务理论工时40个,党务实践工时30个。
四、党务工时认证相关要求
1.以上人员参与党务活动只能认定为党务工时,不可认定志愿者工时。其他非党务的义工类活动,举办部门提交附件1:《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》,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,可认定党务实践工时。
2.党务理论工时和党务实践工时原则上按照1:1进行认定,特殊情况下可结合工作内容进行调整。
3.学生个人也可申请组织党务活动,但参与人数不得少于15人,可见附件2:《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务活动申请表》,需经过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,报学校党委备案。
4.各学生组织,不得将在学生组织中任职时间折算为义工时间,只有在工作中从事了党务活动项目,提交申请表经认定后,可计算党务工时。
5.学生开展义工服务后,党务工时和志愿者工时只能选其一进行认定,对于重复认定的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,取消党员发展和各类评奖评优资格。
五、其他要求
各学生党支部,根据通知要求,认真落实,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义工服务活动。特别是在我校本科合格评估期间,校外义工服务活动大幅减少情况下,要转变思路,将重点放在学校发展建设上,放在服务学校、服务师生上,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深入挖掘校内的党员义工服务岗,吸引更多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加入义工队伍,营造良好的党员义工服务氛图。
注:
1.本要求自2022年5月16日开始执行,同时原认定方法停止执行。
2.如有疑问请联系陈晓老师
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
2022年5月13日
附件1.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党员义工服务时间认证申请表.docx